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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的物业项目:
(a) 如果您向合法的发展商购买正在建造中的房产,其手续和过程与购买现成的产业有所不同。
(b) 买卖特权与买卖合约
要签定发展中房产的买卖特权合约,买方必须先缴付房价的百分之十给发展商。两个星期内,买方律师就会收到发展商发出的买卖合约。此合约的条文事先已获得房屋总监的批准。买方必须在接获合约后的三个星期内签署合约和缴付另外百分之十的房价。若有需要,买方也可以要求发展商给予宽限,延期缴付此百分之十房价。
(c) 进度付款
剩下的百分之八十房价,将按绘测师证明的建筑进度而分期缴付。您应该同律师、公积金局和银行密切联络,以确保及时取得贷款缴付给发展商,否则您将会被罚交误期利息。此外,在签署买卖合约的14天内,您也必须缴付印花税。
(d) 房产品质保证期
发展商在交屋后的一年里有责任修补所售房产的任何缺陷。在这期间如果您发现所购房产有任何缺陷,您应该征询律师看看是否可以要求发展商负责修补。
(e) 完成交割
当您缴清所有的应交进度付款后,您才可以获得房产的契约。
(f) 律师费
购买发展中房产的律师费要比购买现成产业者低331/3%,其他的费用和印花税则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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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日期:
这是买卖合约列明的完成交易的日期,这个日期也是您正式成为产业合法拥有人的日期。在这天您的律师将会联络公积金局、银行和卖主的代表律师,安排让您缴清产业交易的尾数,以便换取卖主签妥的产业转让文件。此外您的律师也会向对方的律师索取卖主已清还该产业一切抵押贷款的证明文件。如果买方不能按时交割,则必须为所延误的时间缴付利息给卖主以作补偿。因此,您必须确保有足够时间申请公积金和银行贷款以免误期交割而受罚。此外,您也应该同律师密切合作,听从他的指示按时办理各项手续,以便尽量加速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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